為表彰和獎勵長期從事我校本科教學一線,在教書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和在本科教學審核評估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教師,我校6月9日正式發文“集大教〔2017〕21號”《關于組織評選集美大學本科教學貢獻獎的通知》,決定擬評選本科教學貢獻獎。本次本科教學貢獻獎設10個名額,獲獎者由學校授予“集美大學本科教學貢獻獎”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和一次性獎勵金10萬元。
評選工作由校教學委員會承擔,教務處具體負責實施。評選的基本條件包括:2016年12月31日前為集美大學(不含誠毅學院)在職專任教師,且在校工作時間超過5年;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守法律法規,為人師表、師德高尚;熱心教育和教學研究,教學工作認真負責,教學責任心強,無學術不端行為;近五學年主講課程的平均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于96學時/學年,其中每學年必須為本科生主講一門課程,本科課堂教學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學時/學年;教學水平高,效果好,近五學年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優秀,師生公認。
教學貢獻獎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依據以下教學工作情況遴選確定:一是個人在教學過程中的投入與取得的成效——通過改進教學方法和手段,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提高學生對學習的投入度,顯著提升學生的學習效果;主持或主要參與教育教學改革項目,或取得標志性教學成果(如獲教學成果獎、發表教學論文、編寫出版教材、課堂教學比賽獲獎、獲“學生最喜愛的優秀教師”等)。二是在教學過程中與團隊協同創新,發揮主要作用——認真幫扶團隊教師的教學工作與職業發展并取得明顯成效;與團隊其他教師積極交流、分享教學經驗,為促進學生學習、提升教學效果作出貢獻;積極配合學院,為提升專業和課程建設水平作出貢獻;在培養學生成長成才發展方面的成效;指導學生參加本專業高水平學科競賽獲得省級以上獎項;指導學生實踐、創業、就業取得的成果。
但如果有發生“不服從本單位教學任務統籌安排;近五年發生過教學事故或受到其他行政處分的;教學紀律松懈,不認真填寫、不按時上報教學相關文檔的;評選材料弄虛作假。”這四情況之一者,將不得參選。
本次評選程序:學校發布評選通知;通過教研室推薦或教師本人向所在學院申報;各學院對候選人的教學工作進行綜合考查并作出評價,包括:候選人的教學工作自我評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對候選人作出評價報告。學院須提供近三年同行對候選人至少5人次以上的隨堂聽課記錄,收集師生意見,對候選人進行全方位綜合考查;每個學院原則上限推薦1名候選人,專任教師超過100名的學院可以推薦2名。各學院召開黨政聯席會議,認真研究決定推薦人選,填寫《集美大學本科教學貢獻獎推薦表》,提供相應支撐材料,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送教務處;學校教務處進行復查,并將候選人的推薦材料在教務處主頁上進行公示,向全校師生征求意見;學校教學委員會進行評審,綜合候選人推薦材料、公示反饋意見以及候選人的現場答辯表現,確定獲獎名單;評審結果在學校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經校長辦公會議會議審議通過發文公布;公示期間存異議經核實確認的,取消其資格,空缺名額不再增補。
(宣傳部)